海南在线讯 海南省食药监局撤消刊出29家药品运营企业《药品运营许可证》。他们依据国家总局药化监管司关于做好GSP认证和换证作业的总布置,树立药品运营企业退出机制,严厉依照GSP规范展开药品运营企业认证换证作业,关于一些硬件条件和人员资质达不到新修订GSP规范,没有准时申报GSP认证和换证的25家药品批发企业,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药品运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依法予以刊出。
据介绍,省食药监局以问题为导向,安排展开对药品运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作业。海南福尔医药有限公司、海南资福医药有限公司、海口龙华仙康药行、海口美兰仁安大药房等企业因违法出售含麻黄碱类药品、含磷酸可待因类药品等原因,严峻违背GSP有关规定,被省食药监局依法撤销了药品GSP认证证书。海南福尔医药有限公司、海口龙华仙康药行、海口美兰仁安大药房这3家企业的《药品运营许可证》被依法撤消,海南资福医药有限公司的《药品运营许可证》也进入了撤消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