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 例:
钱某(17岁)与孙某、周某、郑某、张某、冯某、沈某及赵某(未满16周岁)等8人以杨某说钱某坏话为由,经预谋将杨某约至公园,后带至宾馆,采纳打耳光、腳踹、拽头发、扮演色情节目等手法,对杨某进行殴伤和凌辱,并约束其人身自由长达四天四夜。经判定,杨某伤情构成轻微伤。
[问题] 此案中,钱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何种违法?为什么?
[分析]
钱某、孙某、周某、郑某、张某、冯某、沈某等选用强制办法,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,其行为均已构成不合法拘禁罪。鉴于除被告人沈某外其他6被告人违法时均系未成年人,钱某有自首情节,活跃补偿并获得体谅,依法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七个月;判处被告人孙某、周某、郑某、张某、冯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;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。endprint